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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隆盛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倪铭先生、倪茂生先生、魏迎春先生、彭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石桥先生、贾和坤先生、殷爱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郑石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郑石桥先生、尹必峰先生、殷爱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前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倪铭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获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荣誉称号。倪铭历任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博世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隆盛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无锡微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州致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倪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665,17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8.0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倪铭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董事倪茂生先生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倪茂生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获
“2010 年度中国企业创新优秀人物”、“2010 年中国经济优秀人物”、“振兴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明星企业家”、“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荣誉称号。倪茂生历任无锡油泵油嘴厂试车工,无锡油泵油嘴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部长、部长、市场部部长,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隆盛有限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倪茂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117,01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倪茂生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倪铭先生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魏迎春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上海
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历任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团委书记、项目经理,无锡威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威孚施密特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无锡微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无锡隆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福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魏迎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彭俊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荣获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荣誉称号。牵头申请发明等相关专利15 项,参与在《仪器仪表学报》《商用汽车新闻》《现代制造工程》等期刊发表学术文章 3 篇,长期致力于公司产品、项目、市场开发和管理工作。历任公司开发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彭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石桥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郑石桥历任新疆钢铁公司会计、审计,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新疆财经大学管理研究学院教授、院长,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审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教授、院长;现
任南京审计大学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石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贾和坤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
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两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一项。历任江苏里斯特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科技副总,现任江苏大学教师,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内燃机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秘书长,浙江光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蔚岚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贾和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殷爱荪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殷爱荪历任苏州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副校长,期间兼任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江苏金砖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殷爱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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