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董事长、总经理倪铭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先生、贾和坤先生、殷爱荪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尹必峰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182,702.4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9.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82.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94.28%;总资产 351,080.71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3,268.5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45%。公司 2023年度有关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6,824,660.02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为 388,398,394.89 元。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 231,024,27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2,760,500 股公司股份,利润分配基数为 228,263,778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652,755.6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针对该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23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 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公司董事薪酬详见《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2024 年公司拟定的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 8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任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回避 4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鉴
于公司董事长倪铭先生,董事魏迎春先生、王劲舒先生为关联董事,董事倪茂生先生与倪铭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3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岗位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回避 2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倪
茂生先生、倪铭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确认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结合公司 2024 年业务发展需
要预计了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最终以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本次申请授信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为提高办理授信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决策效率,2024 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即此前已与各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但主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额度)、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