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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8

隆盛科技: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推进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综合产业竞争力,公司拟参与投资由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道厚生”)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的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信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额度占德信投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16.3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30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园北里 42 号楼 4 层 2 单元 408

    4、法定代表人:谢超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登记备案情况:德道厚生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4107

    8、关联关系:德道厚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济南德信投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MA3TYK8MXB

    3、基金规模:12,261.00 万元人民币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5、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6、经营期限:5 年,其中前两年为投资期,后三年为退出期,若合伙企业

存续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变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可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适当延长

    7、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登记备案情况:德信投资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LY496

  (二)投资人、投资比例及缴付期限

          合 伙 人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缴付期限
                                                (万元)  (%)

 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01% 2021年3月31日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40.78% 2021年3月31日


          韩丽梅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6.31% 2021年3月31日

            闫政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6.31% 2021年3月31日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8.16% 2021年3月31日

          冯林丽                  有限合伙人    260.00    2.12% 2021年3月31日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6.31% 2021年3月31日

            合计                                12,261.00  100.00%

  备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是四舍五入所致。
除公司及德道厚生之外其他合伙人基本情况:

    (1)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74440635K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56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新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22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 9 号

    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及器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开发、制造、销售;
工业自动化控制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 韩 丽 梅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370623************,住所地位山东省龙口市。

    ( 3 ) 闫 政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513721************,住所地位江苏省南京市。

    (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473877XT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回全福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5 日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 1 号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市园林规划;技术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苗木;苗木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5 ) 冯 林 丽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340223************,住所地位安徽省芜湖市。

    上述合伙人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企业的费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权向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收取管理费,用做基金运营费用,超过管理费的运营费用支出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管理费的收取,投资期每年度按照实缴金额 2%,退出期每年度按照存续尚未退出金额的 2%,管理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取。

  (四)投资方向和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盈利模式清晰稳定的工业控制、先进制造、传统制造升级、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大消费及其他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领域。

    退出机制,通过协助被投资企业 IPO 上市或并购,以及在非公开市场的股
权转让等方式实现投资的退出。

  (五)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办法

    1、投资项目退出后,基金收回的资金优先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配其投资总额(含管理费),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收益率(以单利计算,每期资金全部缴纳之日作为该期资金的计算起始时间。)达到门槛收益率 6%之上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收取净利润的 20%作为绩效收益分配。具体按下面顺序分配:(1)返还各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如有余额,则(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资本。如有余额,则(3)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 6%/年的收益率。
如有余额,则(4)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6%/年的收益率。如有余额,则(5)实施超额收益分配,该超额收益的(i)20%归普通合伙人,(ii)80%归全体合伙人。

    2、企业亏损的分担方式:由合伙人按依照各自项目投资总额(含管理费)分担亏损。

  (六)管理和决策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七)财务会计制度

    1、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2、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到当年的 12 月 31 日。

    3、合伙企业应于运营满一(1)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在该完整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应根据中国通用的财务准则作出,并以中文作为会计语言。

    4、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除非因本合伙企业延迟收到任何被投资企业提交的必要财务信息而发生的合理延迟外,普通合伙人应于每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120)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一份年度运营报告,其中应包括:
    (1)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各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其在报告期间的变化;


    (3)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总结报告(涉及保密限制的资料和信息除外)和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当前市场价值评估。

    5、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约定。

    四、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此次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基金旨在借鉴成熟市场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把握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新兴产业的发展机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行业分析、投资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源,结合行业及公司发展方向多方位探索产业升级新机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服务。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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