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9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16,6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08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9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16,66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85.28元。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保荐和承销费6,000,000.00元(其中增值税339,62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3,999,985.28元,其中175,024,378.04元已由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为2801011880002453191的人民币账户内,48,975,607.24元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区支行账号为510902366710708的人民币账户内。
本次发行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为7,040,819.9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2,959,165.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制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备案文件
号 投入金额(万元)
1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马 22,276.18 17,000.00 锡新行审投备[2020]
达铁芯年产 120 万套 79 号
2 年产 9 万套天然气喷射 4,588.23 3,500.00 锡新行审投备[2020]
气轨总成项目 86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2,500.00
合 计 29,364.41 23,000.00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2.64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一定周期,根据投入进度,公司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决策及实施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隆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