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3日,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在公司第五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茂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倪铭先生所作《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沈同仙女士、姚春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7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字【2018】第ZA13227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
年营业收入150,466,440.5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08%;营业利润16,703,363.53元,
比去年同期下降45.85%;利润总额20,969,081.9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4.56%;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75,481.1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43.79%;总资产
461,897,590.3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03%;净资产339,411,064.71元,比去年同期
增长 68.79%。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相
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8,275,481.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27,548.12元,加上年结转未
分配利润69,082,649.9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530,583.01元。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3,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字【2018】第ZA13228号《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18年
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17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17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薪酬方案: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其原职务领取薪酬。2018年度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不做调整,依旧按照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此议案因董事薛祖兴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已聘请其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及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2018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的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0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