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2 号文《关于核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30,000,000 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行价格为每股 67.72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31,6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166,028,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65,572,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301,753.0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9,668,058.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59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半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8,664.95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9,559.89 万元,专户余额为 37,717.0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1,310.17 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报告期期初总额 559,221,912.92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882,876.57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90,650,497.44
(3)5G 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93,116,161.08
加: 政府土地补偿款1 0.00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598,509.9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77,170,887.75
注[1]:本报告期接收返还“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政府土地补偿款 0.00 元,累计返还补偿款 66,926,710.79 元,返还款引起的累计投资额和投资进度变化,具体详见下文注释,特此说明。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17 年 8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截至 2019 年
1 月已销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销户)、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销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2018 年 1 月,公司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与招商
证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销户)、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销户)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2019 年 1 月,公司连同招商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已销户)。
2021 年 1 月,公司就新项目“5G 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开立了新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5 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了新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制订了《管理制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中心区支行 20000035110700017856793 861,124.5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602268289 136,527,090.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铁路支行 44250100003609886688 16,166,747.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20000035110700038927460 172,399,435.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87261841338 51,216,489.81
合计 377,170,887.75
2、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自
上述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有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966.8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64.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383.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559.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30%
是否
已变 截至期
本报 项目可
更项 末投资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投 进度 预定可使
和超募资金投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含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向 (1) (2) 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