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2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连技术”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4,396,118.42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2 号文《关于核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30,000,000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行价格为每股 67.72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31,6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166,028,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65,572,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301,753.06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9,668,058.2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7月 2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59 号验资报告。
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及公司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资规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模 数额
1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0,000.14 20,000.14
2 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76,896.99 76,896.99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项目 17,664.24 12,882.39
4 5G 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82,383.00 82,383.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17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截至2019年1月已销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销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销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公司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与招商证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销户)、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销户)共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公司连同招商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销户)。
2021年1月,公司就新项目“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中心区支行 20000035110700017856793 861,124.5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拟注销
深圳宝安支行 602268289 124,396,118.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铁路支行 44250100003609886688 39,999,523.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20000035110700038927460 122,399,435.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87261841338 51,054,504.59
合计 338,710,706.36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累计 扣除手续费的 预计募集资金
称 投资金额(A) 投入金额(B) 银行利息及理 节余金额(D=A-B+C)
财收入净额(C)
深圳总部生
产基地技改 76,896.99 74,265.94 9,808.56 12,439.61
扩能项目
注:
1.“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余额为准;
2.“扣除手续费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系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3、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进行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4,396,118.42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