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瑛先生汇报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24年度的发展思路进行了规划,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任期在2023年度内的独立董事陈青、李勉、卢
睿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
公司总股本为 422,384,900 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3,559,700 股,拟
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418,825,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8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9,939,421.60
元,占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2.10%。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3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 43,628,902.00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的计算比例。综上,公司 2023 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193,568,323.60 元(含 2023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4.35%。
在本预案对外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以及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陈育宣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青先生、李勉先生、卢睿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同意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陈青先生、李勉先生、卢睿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有利于扩大经营业务,提高经营效益,可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15: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