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8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公司章程》 修订
2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7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独立
法召集。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提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大会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在收到独立董事关 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公司董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时,应当及时公告, 事会在收到独立董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时,应当并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及时公告,并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 应当说明理由并及时公告,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理由明理由并及时公告,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 及其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 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当作出述 董事也应当作出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
职报告。 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请股东大会表决。
………… …………
(四)董事候选人或者监事候选人应根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
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提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 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 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
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
(四五)董事候选人或者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
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其当选后切实
履行职责等。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中
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六年。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
会予以撤换。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
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应在 2辞职报告,董事会应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
会时生效。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自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第一百〇六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辞职、职责及履职保障等相关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定执行。 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本章程及《电连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及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
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 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职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 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的三分之一时,辞职报告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