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89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育宣先生和林德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总经理陈育宣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6 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6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5.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德英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8,4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陈育宣先生与林德英女士系一致行动人,截至上述公告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8,439,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62%。该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林德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
函》,获悉其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8,424,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林德英女士就上述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数量已完成,其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大宗交易 2021-9-7 37.80 1,380,000 0.33%
大宗交易 2021-9-8 38.30 4,920,000 1.17%
林德英
大宗交易 2021-9-9 38.10 2,124,000 0.50%
合计 8,424,000 2.00%
注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注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21,200,000 股。
注 3: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419,465 12.21% 42,995,465 10.21%
林德英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19,465 12.21% 42,995,465 10.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7,020,461 25.41% 107,020,461 25.41%
陈育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755,116 6.35% 26,755,116 6.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265,345 19.06% 80,265,345 19.06%
合计持有股份 158,439,926 37.62% 150,015,926 35.62%
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174,581 18.56% 69,750,581 16.56%
人合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265,345 19.06% 80,265,345 19.06%
注 4:林德英女士一致行动人陈育宣先生与受让方朱义龙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陈育宣先生拟将其持有的电连技术无限售流通股份 21,0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朱义龙先生,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未过户,且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陈育宣先生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0)。
注 5: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德英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2、林德英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价格未低于发行价,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林德英女士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3、陈育宣先生与林德英女士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林德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