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9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是公司募集资金,涉及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面积约为 3.2 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用地,解决公司“5G 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实施用地的需求,为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光明区政
府”)、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尚科技”)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将 A625-0045 宗产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及附着建筑物房产承诺以成本价整体出售转让给光明区政府指定的招商引资对象致尚科技,并重新向光明区政府申请一宗产业用地用于建设“5G 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
基地项目”,支持公司在光明区做大做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的事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光明局
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光明局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土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本次出让的土地面积约为 3.2 万㎡,预计出让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最终购买价格以公司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5G 高
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的实施用地,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关业务开展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是公司募集资金,涉及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事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