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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电连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汇报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19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2020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可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度的发展思路进行了规划,
形成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奥女士、关新红女士、伍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
280,800,0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869,192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76,930,8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1.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847,545.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若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所作出的,能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以及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的专项审计说明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将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
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已分别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110,000万元,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有利于扩大经营业务、提高经营效益,可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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