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 虚 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大遗 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 第四 届监事会的 组成
按照现行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 3 年,连选可连任。
二 、 监 事 的选举 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代表工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 监事候选人的推 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监事会非职代表工监事组成人数。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 、 本 次 换届选 举的 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按本
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第四届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 监 事任职资格
根据《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
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与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 、 推 荐 人应提 供的 相关 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身份证明。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2 年 11 月 23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方为有效。
七 、 联 系 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科智路 1369 号中科院成都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琳琳
联系电话:028-85135151
邮政编码:610041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方式
监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
符合公告规定
的条件
个人简历
(包含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描述工作履历,特别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可另附页)
其他说明
(如适用)
(明确说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或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