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菏泽宇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中咨询”)持有公司股份 45,594,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33%,全部为非限售股。宇中咨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后的 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10,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宇中咨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菏泽宇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宇中咨询持有公司股份45,594,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的总股票数量不超过10,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五)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宇中咨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自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科信息的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所持中科信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数的百分之五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宇、付忠良、史志明、尹邦明、钟勇、王晓东、刘小兵、方伟和监事帅红涛、肖帆通过宇中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宇、付忠良、史志明、尹邦明、钟勇、王晓东、刘小兵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
所持中科信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科信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科信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科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肖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3、持有公司股份的新任监事帅红涛、高级管理人员方伟承诺: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减持规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宇中咨询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宇、付忠良、史志明、尹邦明、钟勇、王晓东、刘小兵、方伟及监事帅红涛、肖帆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宇中咨询将根据市场因素、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且本次减
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以及能否按期实施完成均具有不确定性。
(二)宇中咨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宇中咨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宇中咨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