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14:30点在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二段23号向阳大厦宾馆五楼蜀竹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晓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
表股份5996.374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37%。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股份数量59,964,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9.964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审议,关于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决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996.4241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0.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996.4241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0.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996.4241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0.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996.4241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0.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确认公司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06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0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4万元。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996.4241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0.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对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作如下分配:
1.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亿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为人民币500万元(含税);
2.以发行新股时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共计转增8,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000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5996.4241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0.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确认公司2018年的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
10-20%(即营业收入预计在31,976.38万元-34,883.32万元之间),净
利润预计同比增长10-15%(即净利润预计在4,678.80万元-4,891.68
万元之间)。上述财务预算指标并不代表本公司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
的预测,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5996.4241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0.15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张小兰律师、熊文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