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0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1,167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5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为 0.58元/股,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回购 价格为 0.38 元/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为 8.28 元/股。
2、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59,765,685 股变更为 658,874,518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8 年、2019 年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 0.58 元/股、0.38 元/股、8.28 元/股;2018、2019 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为 891,167 股,回购金额 2,357,343.85 元(含承担的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一期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7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3 人调整为
79 人,授予总数量由 112.7 万股调整为 100 万股,并确定以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一名股权激励对象放弃本次认购,调整后由 78 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 23.57 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 7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5万
股,授予价格为 23.57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
6、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完成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57 元/股调整为 11.71 元/股;因激励对象蒋国连、王燕和姜凯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戴小秦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二期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0、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1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13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1、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一名股权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去世未能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由 134 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 8.56 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 13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8.56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13、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11.56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56 元/股调整为 8.41 元/股。因第一期股权激励的对象李时伟、田久奋、白彩红、王福芳、王稷、张利和第二期股权激励的对象孙晓仙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14,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11.56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8.41 元/股。回购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 3,159,000 股调整为 3,044,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三期股权激励”),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6、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向 1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9 万股
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7、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由185 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 7.85 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1万股限制性股票。
18、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 18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8.1
万股,授予价格为 7.85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
19、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对象康晓雪、潘建波、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共6 人(其中康晓雪为第一期激励对象,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为第二期激励对象,潘建波为第一、二、三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11.56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8.41 元/股,第三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7.85 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 4,496,200 股调整为 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