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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1

英科医疗: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2-105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5 人,实际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279,475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345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英科医疗”)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 月 18 日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去世而未能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 名调整为 134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200 万股调整为 199.5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确定的人员。

  5、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8.56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6、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对象康晓雪、潘建波、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共 6 人(其中康晓雪为第一期激励对象,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为第二期激励对象,潘建波为第一、二、三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11.56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8.41 元/股,第三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7.85 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 4,496,200 股调整为 4,437,20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完成 2020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1.41 元/股调整为 7.27 元/股,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8.26 元/股调整为 5.17 元/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70 元/股调整为 4.80 元/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05 元/股调整为 19.0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
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17 元/股调整为 2.17 元/股,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0 元/股调整为 1.80 元/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9.03 元/股调整为 16.0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3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071,36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362,221,286 股的0.295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对象李清明持有的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股份,离职对象李琰持有的第二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股份及 2018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2019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员工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223,365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 2021
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17 元/股调整为 1.45 元/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80 元/股调整为1.20 元/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6.03元/股调整为 10.69 元/股。将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289,287(223,365+65,922)股调整为 433,93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5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2,279,475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659,552,335股的0.345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按照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2018 年限制性股股票的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第二个限售期已
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除限售条件。
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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