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2-089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 年 9 月 15 日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88.6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29 元/股
4、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79 名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6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28
日为授予日,按 11.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97 人激励对象授予 595.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调整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28 日
2、授予数量:588.60 万股
3、授予价格:11.29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总额的比例
股) 例
陈琼 董事、总经理 中国 6 1.02% 0.0091%
于海生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4.8 0.82% 0.0073%
李斌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中国 1.2 0.20% 0.0018%
冯杰 财务总监 中国 4.8 0.82% 0.0073%
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 775 人) 571.8 97.15% 0.8670%
合计(不超过 779 人) 588.6 100.00% 0.892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股本总额以验资报告截止日暨 2022 年 8 月 22 日总股本为基准。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
两位小数。
6、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 由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7、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限售期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68.00亿元;
2022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0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78.20亿元;
限售期
2023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9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88.40亿元;
限售期
2024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0.20亿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四个解除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02.00亿元;
限售期
2025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3.20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A、B+,B,C+,C 和 D 七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等级 A+、A、B+ B C+ C D
标准系数 1 0.9 0.8 0.6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不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董蕊等 9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秦训港等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