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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英科医疗: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0-064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人调整为79人,授予总数量由112.7万股调整为100万股,并确定以2017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一名股权激励对象放弃本次认购,调整后由78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23.57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作,向 7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3.57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0 月 30 日,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

  6、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完成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57 元/股调整为 11.71 元/股;因激励对象蒋国
连、王燕和姜凯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戴小秦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0、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1月18日为授予日,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1、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一名股权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去世未能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由134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8.56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作,向 13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9.5 万股,授予价格
为 8.56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

  13、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由 11.71 元/股调整为 11.56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称“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8.56 元/股调整为 8.41 元/股。因第一期股权激励的对象李时伟、田久奋、白彩红、王福芳、王稷、张利和第二期股权激励的对象孙晓仙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14,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11.56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8.41 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 3,159,000 股调整为3,044,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19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6、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199.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以2019年12月31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7、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由185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7.85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1万股限制性股票。

  18、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作,向 18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8.1 万股,授予价格
为 7.85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

  19、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一期股权激励”)、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二期股权激励”)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三期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对象康晓雪、潘建波、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共 6 人(其中康晓雪为第一期激励对象,李宝森、冀
智超、于建军、赵汉卿为第二期激励对象,潘建波为第一、二、三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11.56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8.41 元/股,第三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 7.85 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 4,496,200 股调整为 4,437,2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2020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股权激励的对象康晓雪、潘建波、李宝森、冀智超、于建军、赵汉卿共 6 名离职激励对象 5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59,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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