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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7 深市 英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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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3

英科医疗:关于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0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意向,投资合同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合同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中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
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彭泽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于2020年3月12日共同签订了《在彭泽投资医疗防护用品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或“本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在彭泽县投资建设英科医疗年产271.68亿只(2744万箱)高端医用手套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0亿元人民币。
  2、2020 年 3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签订投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彭泽县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彭泽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1、甲方:彭泽县人民政府


  2、乙方: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英科医疗年产 271.68 亿只(2744 万箱)高端医用
手套项目。

  2、投资体量:项目投资总额 30 亿元,占地面积 800 亩,主要建
设 60 条丁腈手套生产线、30 条乳胶手套生产线、10 条 PVC 手套生产
线。达产后,预计年产丁腈手套 1996 万箱、PVC 手套 300 万箱、乳
胶检查手套 312 万箱、乳胶手术手套 136 万箱,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0 亿元,上交税收 1.6 亿元。

  上述投资数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以备案文件为准。

  (三)项目建设用地

  1、甲方拟提供位于彭湖湾工业园垅太路以东土地用于该项目建设,宗地总面积约 800 亩(具体根据乙方建设实际需要交付),宗地四至界址及具体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挂牌出让的该项目地块红线图为准,宗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甲方依法采用挂牌方式出让项目用地,出让的土地按工业用地价格每亩 4 万元挂牌。

  3、乙方项目建设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满足该项目实际需要(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出让的土地为净地,无他项权利纠纷或其它纠纷,并协助乙方办理好该宗土地的合法用地手续。面积以甲方自然资源部门测量核实的数据为准。

  2、甲方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为乙方所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提供的生产、生活用电和用水接至厂区围墙边,确保“九通一平”到位。甲方保证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在乙方投产前建成,并且污水处理价格不高于甲方所在地其他园区污水处理价格。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建设规划、立项、能评、环评、安评等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乙方合法权益,确保乙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

  5、甲方将及时兑现相关奖励并按相应规定减免相关费用,保障乙方享受除本协议约定外的彭泽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有关奖励扶持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彭泽以该项目注册成立新公司,并承担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做好安全、环保、建设等的设计、施工和生产。

  3、乙方需按照规划的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建设。

  4、乙方取得合法用地、能评环评、施工手续起,首期须在 15 个月内建成投产,5 年内全面建成投产,且达产达标后每年税收贡献率
须达到 6 万元/亩、外贸出口 30 亿元以上,否则甲方根据乙方土地面积,于次年起每年按上年未达标的亩均税收差额部分收取违约金。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延期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的认可,取得甲方认可的,则不需要交纳前述违约金。

  5、乙方保证在上款规定的建设期内,项目投资强度达到 160 万元/亩以上,否则甲方将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项目用地, 且取消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6、乙方厂区建设规划须经县园区管委会审批后方可建设。

  7、依据《彭泽县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彭府发[2019]4 号)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引导基金中,给予乙方前三年每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际留存部分100%、后三年每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际留存部分 50%的标准进行扶持,兑现期限为本条第四款约定及确认延期后的建设期满后 6 年时间;给予乙方前三年每年按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50%的标准进行扶持,兑现期限为本协议约定的建设期满后 3 年时间。

  8、乙方项目因甲方承诺的政策和投资条件不具备导致不能落户,甲方应退还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乙方已经支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乙方投资的企业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所有权、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独立承担企业责任。

  10、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之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国土部门无偿收回乙方全部项目用地: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擅自重大变更工业用地性质和项目投资主要内容的;

  (2)乙方项目用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开工期限无特殊原因 6 个月以上仍未开工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或土地转让(转租)第三方的。

  (4)乙方无特殊原因自投产之日起 1 年内仍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投资强度的。

  但事后经甲方确认同意前述事项的,则甲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且不得予以处罚或者追究违约责任。

  3、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用地无法提供的(包括项目用地存在他项权利纠纷或其它纠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供地义务;因不能供地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返还土地竞买保证金。

  乙方依据前款约定解除协议的,基于甲方的有效承诺已经为实施该项目所作的实际投入,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七)其他


  1、本协议作为乙方办理土地、规划、建筑、环保等相关手续的指导和依据。

  2、甲乙双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遇到特别事项,可以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或解除协议,并签订书面协议。

  3、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彭泽设立新公司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新公司将首期挂牌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挂牌时充抵土地出让款)按1 万元/亩的标准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待土地出让摘牌后 7 个工作日内,前述保证金冲抵土地出让款,但乙方应一次性补齐付清剩余的土地出让款。

  4、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用地无法提供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供地义务;因不能供地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依据前款约定解除协议的,基于甲方的有效承诺已经为实施该项目所作的实际投入,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江西彭泽签订,经双方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于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因为本次新冠状病毒的影响,公司判断未来人们的医疗防护意识会日益增强,未来医疗防护手套市场空间广阔。本次投资合同的签订
旨在进行高端医用手套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投资合同约定进一步跟进合同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项目将以自筹资金为主要投入来源。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定向增发、项目融资、投资基金等方式。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在不影公司现金流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3、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拟投资的乳胶手术手套需要事先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目前公司还尚未进行相关证书的申请,能否顺利获得相关许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合同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合同中关于公司产出及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英科医疗在彭泽投资医疗防护用品项目合同;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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