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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3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7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3人调整为79人,授予总数量由112.7万股调整为100万股,并确定以2017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一名股权激励对象放弃本次认购,调整后由78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23.57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7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9.5万股,授予价格为23.57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10月3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

    6、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57元/股调整为11.71元/股;因激励对象蒋国
连、王燕和姜凯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戴小秦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0、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1月18日为授予日,向13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1、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一名股权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去世未能认购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由134名股权激励对象按每股8.56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1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9.5万股,授予价格为8.56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月1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

    13、2019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71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称“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56元/股调整为8.41元/股。因第一期股权激励的对象李时伟、田久奋、白彩红、王福芳、王稷、张利和第二期股权激励的对象孙晓仙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14,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11.56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8.41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数量由3,159,000股调整为
3,044,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中授予价格应当依据本计划进行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

    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4、配股

    公司发生配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二)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实施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8,413,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11.71元/股-0.15元/股=11.56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拟
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V=8.56元/股-0.15元/股=8.41元/股。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2019年7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股权激励的对象李时伟、田久奋、白彩红、王福芳、王稷、张利和第二期股权激励的对象孙晓仙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
114,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14,6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6%。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价格的确定:根据公司2019年7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和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56

    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8.41元/股。

        2、资金来源:回购总金额为1,277,526元,并承担同期银行定

    期存款利息,上述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需对7名离职对象合计114,600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    比例(%)增加    减少(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通  85,600,560    43.14            114,600    85,485,960      43.11


股权激励限    3,159,000    1.59            114,600    3,04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