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的通知,获悉华大控股将其持有的
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应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已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日期 日期
一致行动人
深圳华大基 中国民生银行
因科技有限 是 4,000,000 2.69% 0.97% 2023/3/2 2024/3/28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分行
深圳华大基 招商银行股份
因科技有限 是 10,870,000 7.31% 2.63% 2023/3/16 2024/3/28 有限公司深圳
公司 分行
合计 - 14,870,000 10.00% 3.59% - - -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售股(如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押用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是,注明 补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途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 押
型)
深圳华大 至办理解 中国民生 自身生
基因科技 是 否 否 2024/3 除质押登 银行股份 产经营
5,450,000 3.66% 1.32% 记手续之 有限公司 的资金
有限公司 /28
日止 深圳分行 需求
深圳华大 至办理解 招商银行 自身生
基因科技 是 否 否 2024/3 除质押登 股份有限 产经营
8,890,000 5.98% 2.15% 记手续之 公司深圳 的资金
有限公司 /28
日止 分行 需求
合计 - 14,340,000 9.64% 3.46%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质押及再 质押及再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前的 质押后的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押股份
(股) (股) 记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深圳华大
基因科技 148,773,893 35.94% 88,090,000 87,560,000 58.85% 21.15% 0 0.00% 0 0.00%
有限公司
深圳华大
三生园科
技有限公 3,935,824 0.95% 1,000,000 1,000,000 25.41% 0.24% 0 0.00% 0 0.00%
司
汪建 2,537,800 0.61% 0 0 0.00% 0.00% 0 0.00% 1,903,350 75.00%
合计 155,247,517 37.51% 89,090,000 88,560,000 57.04% 21.40% 0 0.00% 1,903,350 2.85%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汪
建先生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
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大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其股份质押融
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为满足华大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未来还款资金来
源为华大控股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950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2.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71 %,对应的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116,78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750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0.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48 %,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235,18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