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1-135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的通知,获悉华大控股将其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应的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日期 日期
一致行动人
深圳华大基 中国银行
因科技有限 是 股份有限
1,330,000 0.89% 0.32% 2019/12/24 2021/12/20 公司深圳
公司 东部支行
合计 - 1,330,000 0.89% 0.32% - - -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售股(如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押用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是,注明 补充质 始日 日 质权人 途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 押
型)
至办理解 上海浦东 自身生
深圳华大 是,首发 除质押登 发展银行 产经营
基因科技 是 否 2021/12/ 股份有限
7,000,000 4.71% 1.69% 限售股 记手续之 的资金
有限公司 20 公司深圳
日止 分行 需求
深圳华大 至办理解 中国银行 自身生
基因科技 是 是,首发 否 2021/12/ 除质押登 股份有限 产经营
5,000,000 3.36% 1.21% 限售股 记手续之 公司深圳 的资金
有限公司 20
日止 东部支行 需求
深圳华大 至办理解 广州银行 自身生
基因科技 是 是,首发 否 2021/12/ 除质押登 股份有限 产经营
3,000,000 2.02% 0.72% 限售股 记手续之 公司深圳 的资金
有限公司 20
日止 分行 需求
合计 - 15,000,000 10.08% 3.62% - - - - - -
注:1、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深圳华大基
因科技有限 148,773,893 35.94% 65,987,600 79,657,600 53.54% 19.24% 79,657,600 100.00% 69,116,293 100.00%
公司
深圳华大三
生园科技有 3,935,824 0.95% 1,000,000 1,000,000 25.41% 0.24% 1,000,000 100.00% 0 0.00%
限公司
汪建 2,209,400 0.53% 0 0 0.00% 0.00% 0 0.00% 1,657,050 75.00%
合计 154,919,117 37.43% 66,987,600 80,657,600 52.06% 19.49% 80,657,600 100.00% 70,773,343 95.30%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
汪建先生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本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
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大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其股份质押
融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为满足华大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未来还款资金
来源为华大控股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463.00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22.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7%,对应的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118,0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225.76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0.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4%,对应融资余额约人民币 288,5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