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3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3.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6,964,000.00 元。2017 年 7 月 11 日,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49,781,886.79 元及其税金人民币 2,986,913.21 元后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94,195,200.00 元,分别向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45869163051 汇入人民币 117,747,400.00 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4250100001800001041 汇入人民币 159,963,000.00 元,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01789632 汇入人民币 216,484,800.00 元。扣除上述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9,781,886.79 元以及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20,773.59 元(其中:律师费人民币 5,358,490.57 元,审计验资费人民币 3,660,377.36 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877,358.49 元,发行手续费及股票登记费等人民币 424,547.17 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3,861,339.62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98952_H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于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人民币
33,403,862.58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8,546,412.17 元(含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及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 9 月 4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以及武汉
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
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以及
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 9 月 1 日,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及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7 年 9月 1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及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现名为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将人民币 82,308,400.00 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现名为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账号:10859000000391587);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将人民币
62,999,400.00 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41017400040034681);于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
司将人民币71,177,000.00元募集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
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27906593610704);于 2017 年 9 月 1 日,
本公司将人民币 107,413,539.62 元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天津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15000089355898);于 2017 年 9 月4 日,本公司将人民币 159,963,000.00 元募集资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红 荔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中 ( 账 号 :
944034010000117581)。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注销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账号:10859000000391587),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注销了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017400040034681),于2019年12月1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127906593610704),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注销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000089355898),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注
销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44034010000117581),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节余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497.29 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 号)第 6.3.6 条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利息收入扣 销户节余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 年 12 月 31 除手续费支 募集资金 户余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日已投入募 出 利息转出
A 投项目金额 E=A-B+C-
B C D D
医学检验 华夏银行
解决方案 股份有限 108590000 已销户
平台升级 公司深圳 00391587 8,230.84 8,244.68 13.85 0.01
项目 东门支行
医学检验 中国农业
解决方案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410174000 6,299.94 6,325.04 31.02 5.92 已销户
平台升级 深圳东部 40034681
项目 支行
医学检验 招商银行
解决方案 股份有限 127906593 已销户
平台升级 公司深圳 610704 7,117.70 7,145.81 28.12 0.01
项目 盐田支行
基因组学 平安银行
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 150000893 已销户
公司深圳 55898 10,741.35 10,787.66 46.31 -
建设项目 前海分行
中国邮政
信息系统 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944034010 15,996.30 16,345.46 349.21 0.05- 已销户-
建设项目 公司深圳 000117581
红荔支行
合计 48,386.13 48,848.65 468.51 5.99 -
注 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17年8月29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079,068.28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98952_H08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3、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于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增资议案》)。《增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形式,使用2017年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现名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