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9-11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华大基因健康医疗产业园投资进展
暨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在协议期内投资4.7亿元人民币建设“青岛华大基因健康医疗产业园”项目。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了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西华大”)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全资子公司青岛青西华大于2019年9月在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的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竞得57,123平米的HD2019-312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该局签订了《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与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于2019年8月1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青岛华大基因健康医疗产业园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以及于2019年9月1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青岛华大基因健康医疗产业园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青岛青西华大近日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就该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事项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续青岛青西华大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税金,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事项。本次青岛青西华大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
(二)宗地编号:11-6-10-450
(三)宗地面积:57,123 平方米
(四)宗地位置:黄岛区中德生态园十二号线以西,生态园 3 号线以南
(五)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六)出让年限:50 年
(七)出让价款:人民币 1,654 万元(不含契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
(八)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利于推进以该地块为建设用地的青岛华大基因健康医疗产业园项目的进一步落地实施。该项目投产后将为公司未来的产业升级提供保障,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与产业布局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项目投资资金将通过自有、自筹等方式解决,根据项目进度分期逐步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此次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后,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该宗
用地的建设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青岛青西华大基因有限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