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17日)股票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206,446,029股自2018年7月16日起上市流通,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5986%。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对近期媒体质疑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技术以及公司相关业务的报道进行了澄清与说明。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期间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