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抄送监事
会、副总经理(含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由董事长叶青女士召集及主持,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并经全体董事认可的情况下,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并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完成表决,董事应到 9 名,实到 9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以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等对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均未任公司监事职务。董事会就续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予以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同意续聘毛洪伟先生连任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毛洪伟先生本人回避表决。
2. 同意续聘姚培女士连任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同意续聘丘国雄先生连任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同意续聘邵晓东先生连任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邵晓东先生本人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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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任期均自本次会议聘任之日起三年,既定任期届满后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受聘(含续聘)的,仍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务;上述人员受聘连任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毛洪伟先生等 4 人予以资格审查,并认为其符合相关
任职资格;全体委员经前置研究后对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实施采购的情况,为保持审计业务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和双方良好合作基础,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政策,指导公司开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对拟聘年度审计机构予以资格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与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相适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全体委员经前置研究后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并将督促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
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 5 家
银行分别申请续期不超过 4.00 亿元、4.00 亿元、3.20 亿元、3.00 亿元和 3.00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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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等 2 家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 2.00 亿元和 1.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并以建科院未来大厦为担保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4.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提升平台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资金效率。
该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额度的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使用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具体融资金额、利率及期限视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定。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研究,全体委员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共审议 1 项议案,为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场会议将于同日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