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投资”)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1,46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95%)。本轮减持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3,46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7870%)。
2. 建科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于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减持公司股份 2,93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8%)。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披露《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持股 5%以上股东建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92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7866%)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2,93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8%)。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
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作了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建科投资《关于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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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届满,建科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1,46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9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将建科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建科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0/8/7-2021/2/5 18.10-26.29 146.6600 0.99995%
合 计 - - 146.6600 0.99995%
注:建科投资减持股份均为无限售股份。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92.8700 10.17866% 1,346.2100 9.17870%
建科投资 其中:无限售股份 1,492.8700 10.17866% 1,346.2100 9.17870%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建科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 截至 2021 年 2 月 5 日,建科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期限届满后,本次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 建科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建科投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建科投资拟实施新的减持计划,具体计划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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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有限售条件股数 无限售条件股数 持股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万股) (万股) 比例
建科投资 0 13,462,100 1,346.2100 9.1787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要。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 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2,93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8%),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0%。
5.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 股份锁定承诺
建科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 .股东持股意向承诺
建科投资承诺:建科投资对发行人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拟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建科投资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建科投资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时本公司持有可减持股票数量的 30%;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建科投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公司持有可减持股票数量的 60%。
3. 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建科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建科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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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建科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 建科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股东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的书面文件。
2. 股东关于未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