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即将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的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 名(比
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推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非职工监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监事人数。
(二)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推荐,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提名人须在本公告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 17:00,按
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择期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人选开展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的,期限尚未届满。
8.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 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13. 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持续关注对公司生产经
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4.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注意事项
(一)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应提供的文件
1.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 被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被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被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
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5.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的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的,则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是法人
股东的,则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 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提名人必须在 2020 年 10 月 9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洪伟
联系电话:0755-23950525
联系传真:0755-23931888
联系邮箱:ibrir@ibrcn.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 29 号建科大楼
邮政编码:51804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附件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提名人 提名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提名人持股数量(股)
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
符合本公告 □是 □否(请在对应类别前打“√”)
规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页)
其他说明
(如适用)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交易所惩戒
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