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持股 5%以上股东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关村发展集团”)连续 90 天内共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4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7,862,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关村发展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 8,729,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5%)前次减持计划期限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届满,并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减持公司股份 2,9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关村发展集团《关于连续 90 天内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即将达 1%的告知函》,中关村发展集团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67,600 股,同
时在前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9,000 股,合计于连续 90 天内减持公司股份 1,46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但该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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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0/4/11- 14.18-15.96 599,000 0.41%
中关村发展集团 交易 2020/5/24
集中竞价 2020/6/17- 13.61-14.76 867,600 0.59%
交易 2020/7/9
合 计 - - 1,466,600 1.00%
注:2020 年 4 月 11 日-4 月 20 日期间,中关村发展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中关村发展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8,729,949 5.95% 7,862,349 5.36%
其中:无限售股份 8,729,949 5.95% 7,862,349 5.36%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仅计算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已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5、上述股东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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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