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9 年度
审计报告》,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75,945.90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447,594.59 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13,028,351.3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31,081,237.77 元。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620,943.28 元,提取
盈余公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 35,173,348.69 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 14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7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1,000,002.50 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31.27%。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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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