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
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9 日、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公告编号:2019-028):
1、持股 5%以上股东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发展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9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2019 年 5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00%;
2、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龙建
安”)(持有公司股份 10,1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9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2019 年 5 月 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 日)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关村发展集团、英龙建安《关于减持深
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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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中关村发展集团减持股份情况:
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英龙建安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英龙建安 集中竞价交 2019/5/7 至 15.90~21.38 1,465,775 1.00%
易 2019/8/5
合计 - - 1,465,775 1.00%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关村发 合计持有股份 11,000,000 7.50% 11,000,000 7.50%
展集团 其中:无限售股份 11,000,000 7.50% 11,000,000 7.50%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121,000 6.90% 8,655,225 5.90%
英龙建安 其中:无限售股份 10,121,000 6.90% 8,655,225 5.90%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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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5、上述股东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