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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5 深市 建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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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319,096.04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731,909.60元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28,319,555.46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30,772.68元,提取盈余公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31,898,863.0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0,266,669.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32.19%。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19-014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