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7〕第Z110026号)(下称“2016年度审计报告”)。现拟定本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分配对象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5,876,888.5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102,496,234.75元,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6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合计分配股利9,533,335.50元(相当于2016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 30.23%)。本次分配股利后,母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
92,962,899.25 元转入下一年度。
具体分配表格如下:
股东 所持股份(股) 应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元)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62,857,143 4,085,714.30
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500,000 1,072,500.00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 7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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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0 715,000.0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00,000 357,50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3,142,857 204,285.71
社会公众股东 36,666,700 2,383,335.50
合计 146,666,700 9,533,335.5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