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百度(中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在减持至 5%以下之后的 90 个自然
日内继续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百
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中国)”)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1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301%),持股比例从 5.14030%降至 4.999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近日,公司收到百度(中国)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百度(中国)近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09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70%),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经达到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3-2-6 16.74 2,000,000 0.2813%
百度(中国) 大宗交易 2023-2-7 17.61 2,500,000 0.3516%
大宗交易 2023-2-9 17.47 1,000,000 0.1406%
大宗交易 2023-2-10 16.97 594,100 0.0835%
合计 6,094,100 0.8570%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百度(中国)通过协议受让获得的公司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百度(中国) 35,554,527 4.99999% 29,460,427 4.14299%
三、股东股份累计变动 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百度(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纳贤路 701 号 1#楼 3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2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宇信科技 股票代码 300674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1,016,900 0.1430%
A 股 6,094,100 0.8570%
合 计 7,111,000 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6,571,427 5.14300% 29,460,427 4.142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571,427 5.14300% 29,460,427 4.14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不适用)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四、股东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百度(中国)的关联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网
讯”)与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相关内容,百度(中国)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如下权利限制:
(1)在合作期限内,如百度(中国)拟采用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上市公司指定的受让方有权优先受让百度(中国)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但是,如根据适用法律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百度(中国)拟采取的转让方式无法事先确定交易对方的(例如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则百度(中国)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前述合称“优先受让安排”)。为避免疑问,(i)如百度(中国)拟采用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之外的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不受前述优先受让安排的限制;(ii)前述优先受让安排仅限制百度(中国)通过协议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初始股份”,为避免疑问,初始股份的数量受限于根据上市公司拆股、合股、派发股息、资本重组或类似交易而进行的调整),即百度(中国)通过协
度(中国)进一步同意,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宇信科技股份的,百度(中国)将善意考虑其减持行为对于宇信科技的股价波动的影响。
(2)在百度(中国)取得初始股份之日起 2 周年之内,百度(中国)不出售任何数量的初始股份;在百度(中国)取得初始股份之日起第 3 周年至第 4周年之内,百度(中国)累计出售的初始股份数量不超过全部初始股份数量的30%(合称“百度持股承诺”)。如百度(中国)违反百度持股承诺,上市公司有权终止《业务合作协议》。如上市公司实质性违反其在《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者《业务合作协议》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则前述百度持股承诺即应自动终止,百度(中国)不再受其约束。
除上述情形之外,百度(中国)受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股份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
五、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度(中国)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度(中国)仍持有公司股份 29,460,4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2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百度(中国)和公司的业务合作,双方将继续探索在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机会。
六、备查文件
1、百度(中国)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