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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7

宇信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6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63,46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3%;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6人(其中87名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名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0,160股(其中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为926,320股,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53,8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9日,公司在内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2020年5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6月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7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197.92万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21日。

    7、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部分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37.60万股,部分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

    9、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7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剩余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76.848万股。

    12、2021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39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7,144,944股,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79,151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1年8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979,151股予以回购注销事宜已完成。

    15、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34,335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7、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36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5,163,468股,预留授予的9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280,160股;对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或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3,958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4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上市日期为 2020年7月21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于2022年7月21日届满。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5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5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2月5日,上市日 期为2021年2月26日,激励计划的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剩余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上市日 期为2021年7月8日,激励计划的剩余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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