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674;证券简称:宇信科技)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3日及2018年11月14日)日收盘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二)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再次关注公司的以下风险因素:
1、行业相关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行业周期变化风险
公司主要下游行业中银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且又为国民经济的核心支柱产业,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敏感度较高。《招股说明书》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月至6月)内,公司在银行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尽管目前宏观经济稳步发展,银行业发展较为稳定,但若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或增速减慢,连带公司主要下游行业受负面影响,公司将存在业绩受到负面影响的风险。
(2)行业政策波动风险
软件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为推动其发展,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软件行业的发展,解决软件产业在人才、投资、税收、技术保护等方面的困扰,为软件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得益于此,公司近年来保持稳步增长。但若未来国家改变对软件产业的政策导向,公司可能面临随之而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2、业务相关风险
法在当前市场高速发展的态势下迅速扩大自身规模并增强资金实力,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地位出现下滑。
(2)服务对象行业及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招股说明书》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月至6月)内,公司来源于银行业客户的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银行业整体的发展战略及客户自身的经营决策、投资规模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业务对银行业客户有一定的依赖性。尽管公司与银行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公司若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或是因为国家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波动等原因导致银行业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将面临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3)技术与产品开发质量的风险
软件开发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产品技术开发所依赖的操作系统、开发工具等更新换代速度快。如果相关技术发生重大变革,将影响公司产品技术开发。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银行IT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其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根据IT技术的更新换代,匹配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的决策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对公司的声誉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面临技术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4)侵权风险
虽然经过各方面的协同努力,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各自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强烈,保护方式也不够专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整体上存在众多隐患。鉴于IT解决方案服
支稳定、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团队。随着业务的高速发展,尤其是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宇信科技对研发、管理、营销等方面人才的需求将大幅上升,对公司人才引进、培养和保留的要求也有显著提高。同时,公司也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引起的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问题,影响公司的管理绩效、研究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可能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如果公司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不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公司将面临人才流失和无法吸引优秀人才的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影响。
(6)季节性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银行对IT系统的采购需履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通常是年初制定投资计划,通过预算、审批、招标、签订合同等流程,年底则集中开展对供应商开发的IT系统进行测试、验收等工作,公司收到验收单后确认收入,使得公司收入第四季度收入较高。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公司第4季度确认收入分别为75,629.94万元、67,413.81万元和73,917.0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0.37%、41.61%和45.56%。由于季节性原因,公司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但公司费用发生在年内平均分布,导致上半年利润较少。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3、未来业绩无法长期较快增长、可能出现波动的风险
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银行IT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月至6月)内,业绩持续增长,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0,154.34万元、162,318.27万元和162,427.86万元,2015年至2017年的复合增长率为4.01%。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投资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性,可能对公司业务增长产生影响。虽然公司将通过拓展新客户等方式保持业务增长,但依然难以避免受到某些大型
分析”之“四、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之“(二)税收优惠”。
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招股说明书》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月至6月)内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 668.89 1,440.35 1,917.45 3,041.40
增值税税收优惠税后金额 501.66 1,080.26 1,438.09 2,281.05
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 1,467.77 2,103.81 2,502.69 3,380.5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净利润 - 1,429.26 1,311.54 893.38
金额
税收优惠合计 1,969.43 4,613.33 5,252.31 6,555.0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25.81 18,778.31 17,709.64 7,404.93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5,885.54 14,558.10 14,033.61 10,878.09
损益后的净利润
增值税税收优惠占归属母公司 7.46% 5.75% 8.12% 30.80%
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归属母公司 21.82% 11.20% 14.13% 45.65%
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占归属母公 - 7.61% 7.41% 12.06%
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增值税税收优惠占归属于公司 8.52% 7.42% 10.25% 20.97%
股东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归属于公司 24.94% 14.45% 17.83% 31.08%
股东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占归属于公 - 9.82% 9.35% 8.21%
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税收优惠合计占归属母公司所 29.28% 24.57% 29.66% 88.52%
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税收优惠合计占归属于公司股 33.46% 31.69% 37.43% 60.26%
东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
公司所享受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金融云服务一体化运营及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面向消费金融公司的IT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和“面向银行的IT产品国际化改造及海外输出建设项目”。四个项目的同时实施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资源配置、市场拓展和法律及财务风险管理等各方面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虽然公司已在软件开发及服务、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对此次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动、产品技术变革、公司项目管理出现疏漏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意外因素都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核心骨干人员流失或未能按照预期招聘到相应数量的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或由于市场因素使得人力成本快速上升,将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设备等固定资产将有显著的增加,如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