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4-04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龚静女士、黄然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周士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0,818 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0.0788%),其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42,705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
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0.0197%。公司董事兼副总经
理徐泽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龚静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2,384 股
(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0.0934%),其计
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50,596 股(若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后的 0.023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184
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0.0808%),其
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43,796 股(若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上限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0.02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周士兵先 生、徐泽兵先生、龚静女士、黄然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龚静女士、黄然先生均未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数量不变:
本次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剔除 占总股本剔除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回购专用证券 股数(股) 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 账户中股份数
量后的比例 量后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0,818 0.0790% 170,818 0.0790%
周士兵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05 0.0197% 42,705 0.01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113 0.0592% 128,113 0.0592%
合计持有股份 202,384 0.0936% 202,384 0.0936%
徐泽兵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596 0.0234% 50,596 0.02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788 0.0702% 151,788 0.0702%
合计持有股份 202,384 0.0936% 202,384 0.0936%
龚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596 0.0234% 50,596 0.02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788 0.0702% 151,788 0.0702%
合计持有股份 175,184 0.0810% 175,184 0.0810%
黄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796 0.0202% 43,796 0.02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88 0.0607% 131,388 0.0607%
注:1、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公司总股本为 217,140,672 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 834,482 股后,股份数量为 216,306,19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