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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9

国科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5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1,007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80%。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 人,回购价格为 13.5929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3,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 人,回购价格为 54.60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股票共计 64,007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351%,本次回购注销合计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16 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 1,403,133.05 元。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2,121,301 股变更为182,057,294
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事项已由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1 月 3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发
布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公示的公告》,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5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9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1,171,000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限制性股票为不超过 292,700 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7、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 11 月 15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江桥、李进、倪昕、祝博及朱海华等其中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 5 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922 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专业意见。
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不超过
292,700 股调整为不超过 466,499 股;同时,以 2020 年 1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6,4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认购款缴纳阶段,激励对象彭宝先、
罗影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800 股,其余授予对象人员及份额不变,故公司本次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 15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为 448,600 股。至此,公司已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

    10、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计
8 人(含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1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拟回购注销共计 105,498 股限制性股票(含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 8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由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办理完成。

    11、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6,20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029%,该部分股票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上市流通。

    1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8,0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50%,该部分股票已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上市流通。

    13、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价格和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31 人、预留授予部分 3 人(其中 1 人
既是首次授予对象又是预留授予对象)共计 33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回购注销共计 210,541 股限制性股票(含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 27,4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由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办理完成。

    1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3,65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73%。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 6 月 28 日上市流通。

    15、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8 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回购注销共计 51,007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后)。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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