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5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0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025,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051%。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8,019,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01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0%。
(四)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0%。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以累计投票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刘景裕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75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罗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骆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选举郝寨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选举徐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选举王秋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累计投票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邓慧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72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汪国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李道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25,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以累计投票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奚国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71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陈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019,069股。
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陈旭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 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
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