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830,990.0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33,220.49元,加上公司
2016年末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4,474,910.3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0,472,679.9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6,509,789.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8
年度有重大投资计划及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9,148,158.25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01,35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2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18年度有重大
投资计划及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同意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2017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1,35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
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