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4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
10.93 元,共募集资金 29,51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392.11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27,118.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95 号”《验
资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且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