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后续业务实施将另行签订子订单,明确批次执行的规格型号、数量、收货信息等。
2、本次签订的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交易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子订单执行不及预期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背景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开始布局分布式储能业务,组建专业储能技术团队,启动相关产品的研发。为了储能业务更好的发展,于 2022 年 8 月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智慧能源”)专注于分布式储能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应用推广,主要产品有户用储能电池(低压、高压)、混合逆变器、户用光储一体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等,业务涵盖家庭、工商业等多个领域。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大烨智慧能源自研的部分户用储能电池产品已通过IEC62619/CE/UN38.3等认证,三相混合逆变器也已经通过 IEC62109/EN50549/CE等认证。欧洲作为全球增长最快的户用储能市场,对于储能产品安全性与可靠性要求极高。此次相关产品成功通过欧洲权威测试机构 TüV(德国技术监督协会)的严苛测试及安全认证,标志着大烨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符合国际储能市场的标准
要求,将为大烨智慧能源开拓欧洲户用及工商业储能业务提供强有力支撑。
2、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大烨智慧能源通过上述认证拓宽了其销售渠道,将提升相关储能产品在海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推动大烨智慧能源全球化的销售布局,基于上述背景,前期洽谈相关合作方已正式与大烨智慧能源签署《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逆变器、技术服务和相应的解决方案,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约定相关合作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向大烨智慧能源采购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金额
1 A 客户 4,000 万元
2 B 客户 2,000 万元
3 C 客户 2,000 万元
4 D 客户 2,000 万元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范围
协议标的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逆变器、技术服务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确认是否继续合作,继续合作的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3、货款支付
子订单确认后,标的物发货前付清。
4、货物交付
甲方应在收到预付款后按每次订单约定的期限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以协商解决。
5、质保和售后
5.1 甲方对售出的产品提供相应质保期(质保期列入每次的采购订单),从货物发出之日开始计算 24 个月。
5.2 在质保期内,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故障,由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维修服务,并承担来回运费,甲方未拒绝维修的,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承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运费。如由于人为或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等非甲方产品质量原因而产生的故障,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资质机构维修,但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6、违约条款
6.1 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6.2 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或实质性损失的,客户和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3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6.4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赔偿。
(1)乙方故意欺诈甲方或客户的情况下;
(2)乙方违反诚实信誉造成甲方利益或名誉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配电业务承压的背景下,公司主动寻求战略转型,向分布式储能业务方向拓展,上述协议的签署,奠定了公司储能业务的基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合作方 合作进展
根据山西省政策调整,协议终止实施,后由阳泉
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平定县人民政府签
大烨新能源科技 订张庄镇 100MW 风电专项供电项目框架协议书,
山西有限公司与 2021 年 7 平 定 县 人 现已取得项目开展所需要的气象、环保、水文、
平定县人民政府 月 23 日 民政府 地质、土地、电力、矿藏、文物、军事等基础资
开发框架协议书 料信息,并取得平定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
利局、文物局、人民武装部及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平定分局等单位出具的项目指标申报所需的部
分前期支持性文件。
江苏大烨新能源 湖 北 能 源
科技有限公司与 2021 年 2 集 团 西 北
湖北能源集团西 月 22 日 新 能 源 发 协议终止实施,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北新能源发展有 展 有 限 公
限公司合作协议 司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持股 5%以
上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1,250,000 股;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截至目
前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董监高股份减持的计划,相关股东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