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改造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船舶吊机改造合同》的顺利履行,将提升两艘船舶的吊装能力、吊装效率,船舶施工的稳定性、安全性将进一步提高,为后续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改造完成投入运营后预计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改造期船舶无法产生营业收入,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事项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接事宜。2022 年 4 月 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新能源”)与天津铧景零壹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景零壹”)、天津铧景零贰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景零贰”)、海龙十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龙十一号”)签署《船舶交接协议书》,各方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招商友
联船厂(舟山)码头完成了铧景 01、铧景 02 两艘船舶的现场交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两艘船舶派驻 6 名驻船管理人员,公司正在向天津东疆海关办理两艘船舶的报关手续。
2022 年 5 月 8 日,天津大烨零叁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零
叁”)、天津大烨零肆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烨零肆”)分别与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友联”)签署了《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 01/HUAJIN01(CMHI181-1)IMO:9834624 合同编号 C-ZR-22201)、《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 02/HUAJIN02(CMHI181-2)IMO:9834636 合同编号 C-ZR-22202)(以下统称“合同”或“改造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合同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一
名称:海龙十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2JFX1P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晋
注册资本: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6-23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292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手方二
名称:海龙十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2JG91Q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晋
注册资本: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6-23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2922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手方三
名称: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662860245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桂明
注册资本:13466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0-06-23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岛扎村潮头门岙
经营范围: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修理、改装、翻新、拆除、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海洋平台上部模块加工制造;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陆用、船用金属结构件及船舶配件的生产销售;船舶及海洋工程修造代理;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和货物装卸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产海上安全救生设备;从事港区拖轮拖带业务;仓储业务(不含危化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四)履约能力分析
海龙十号、海龙十一号为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友联为深圳市招商局海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3.71%的公司,深圳市招商局
海工投资有限公司为国务院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合同名称 合同当 合同 合同 资金 签署时间/ 签署
事人 标的 金额 来源 生效时间 地点
甲方:
大烨零
《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 叁 船 舶
01/HUAJIN01 ( CMHI181-1 ) 乙方: 铧 景 6,810 自有、 浙江
IMO:9834624 合同编号 C-ZR- 海龙十 01 吊 万元 自筹资 2022.5.8 省舟
22201) 号 机 改 金 山市
丙方: 造
浙江友
联
甲方:
大烨零
《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 肆 船 舶
02/HUAJIN02 ( CMHI181-2 ) 乙方: 铧 景 6,810 自有、 浙江
IMO:9834636 合同编号 C-ZR- 海龙十 02 吊 万元 自筹资 2022.5.8 省舟
22202) 一号 机 改 金 山市
丙方: 造
浙江友
联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付款方式
改造款按照下列分期付款的约定由甲方以现金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丙方:
(1)第一期改造款为合同改造款的百分之十,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期改造款为合同改造款的百分之二十,平台应于 2022 年 7 月份
首次进坞后支付;
(3)第三期改造款合同改造款的百分之四十五,在平台完工交付前支付;
(4)第四期改造款合同改造款剩余百分之二十五,平台完工交付三个月内支付。
2、完工期限
丙方将在 2022 年 9 月 20 日或者之前(宽限期 2 周),根据技术说明书的要
求在丙方的船厂内将处于完全漂浮状态下的本船交付给甲方。如果本项目建造
拖延或者按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作的拖延是由于合同条款允许交付时间延长的相关原因造成的,则上述本船的交付时间将相应地延长,以及本合同内其他约定可延期的情况。
3、各方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合同中已对各方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合同全部条款,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费用。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船舶铧景 01、铧景 02 后,经市场调研评估,由于 2021 年是
海上风电电价国家补贴最后一年,所以 2021 年出现海上风电“抢装潮”,2022年进入平价时期,随着各省份如广东、山东等地方补贴政策出台,及海上风机大型化带来单位投资成本下降,各海上风电相关的投资方上半年又陆续开展招投标工作,从投资方招标总包施工方,总包施工方确定船舶施工单位后进入风场施工,将有一段时间的筹备期,故新业务承接期于下半年开始实施。且根据海上风电风机安装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公司进行两艘船舶吊机的改造工作,将两艘船舶的吊机由原来的履带吊改造为 660 吨海工吊,吊装高度由原来的自甲
板上 96 米增加到 132 米,最大吊装能力从 8MW 机型提升到 13.6MW 机型,改造
完成后将提升两艘船舶的吊装能力、吊装效率,且船舶施工的稳定性、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为后续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现阶段进行船舶吊机改造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对船舶运营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本次改造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源,保障本次船舶改造计划的顺利实施。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从而导致船舶改造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改造期延长从而影响船舶投入运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 01/HUAJIN01(CMHI181-1)IMO:9834624 合同编号 C-ZR-22201)
2、《船舶吊机改造合同》(铧景 02/HUAJIN02(CMHI181-2)IMO:9834636 合同编号 C-ZR-22202)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