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明昭”)减持股份的计划,其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953,4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6,317,80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2,635,6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4.00%。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明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南京明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3,155,205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88%,南京明昭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南京明 集中 2021 年 7 月 8 日 7.753 30,000 0.0095
昭投资 竞价
管理有 2021 年 7 月 13 日 7.750 60,000 0.0190
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 8.200 250,000 0.0791
2021 年 7 月 16 日 7.540 230,000 0.0728
2021 年 7 月 20 日 8.309 800,000 0.2533
2021 年 7 月 22 日 8.412 100,000 0.0317
2021 年 7 月 23 日 8.772 120,000 0.0380
2021 年 7 月 26 日 9.289 100,000 0.0317
2021 年 7 月 28 日 8.737 70,000 0.0222
2021 年 7 月 29 日 9.203 300,000 0.0950
2021 年 8 月 9 日 9.400 150,000 0.0475
2021 年 8 月 10 日 11.260 150,000 0.0475
2021 年 8 月 11 日 12.489 45,000 0.0142
2021 年 8 月 30 日 9.506 70,000 0.0222
2021 年 8 月 31 日 9.400 80,205 0.0254
2021 年 9 月 14 日 9.611 600,000 0.1899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
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2021 年 7 月 20 日,南京明昭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3,182,000 股,南京明昭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自上述权益变动至今,南京明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1,785,20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5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0,744,900 9.73 27,589,695 8.73
南京明昭 其中:无限售条件
投资管理 股份 30,744,900 9.73 27,589,695 8.7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京明昭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的情形。
2、南京明昭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南京明昭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明昭仍持有公司 8.73%的股份,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明昭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减持期间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南京明昭减持事项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明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