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2月23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959,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9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0,959,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荣荣、杨书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