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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2

沪宁股份: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伟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达退休年龄
  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吴伟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原定
  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伟忠先生本人及配偶和其他关联人均未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
  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伟忠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展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邹家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真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
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真理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陈真理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90531830571-88637676-8855

    传真:0571-88637000

    电子邮件:chen.zl@hzhuning.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中泰工业园区环园南路 11 号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


  附件:陈真理先生简历

    陈真理先生  198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宁波诺丁汉大学金融财务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伯明翰城市大学管理和国际商
务专业。2017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博世集团旗下电动工具事业部工作,先后
任职中国区市场传播专员、中国区数字化内容营销经理、全球发展中国家大区电商营销经理,负责产品营销和品宣策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真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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