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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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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概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140,629,548.36 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 顾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股东在分红回报规划里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情况,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705,5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23,124,663.12 元(含
 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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