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经事后审核发现,上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原公告内容: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2 08*****765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更正后: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2 08*****765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就本次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对相关公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