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8,470,35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3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29,548,180.73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8,470,351 股为基数,共计转增 64,235,175 股,本次转增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2,705,526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470,351 股为基
数,(注: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为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0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8,470,35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2,705,52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2 08*****765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850,472 6.89 4,425,236 13,275,708 6.89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850,472 6.89 4,425,236 13,275,708 6.8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619,879 93.11 59,809,939 179,429,818 93.11
三、总股本 128,470,351 100.00 64,235,175 192,705,526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92,705,526 股摊薄计算,2021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6 元。(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437,440.09 元除以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 192,705,526 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 11 号
咨询联系人:吴伟忠 柳红梅
咨询电话:0571-89053183 0571-88637676-8855
传真电话:0571-8863700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